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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活动教室管理条例       ★★★ 【字体:
艺术活动教室管理条例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3-5-8    

艺术活动教室管理条例
为充分发挥艺术活动教室在开展学生课外艺术活动上的作用,又便于教学管理的需要,特制定以下条例:
一、 艺术活动教室一切设备由艺术组负责保管和使用。
二、艺术活动教室一切设备按上级和学校有关公共财产保管制度,定期清点;如有损坏,及时上报。
三、艺术活动教室的门钥匙及室内各资料、设备、器材有艺术组保管,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制和外借。
四、艺术活动教室每天中午12:00—13:00向参与艺术课外活动的学生免费开放,其它学生不得擅自进入。
五、参与艺术课外活动的学生结束活动后,关好电器和门窗离开。   
六、学生进入艺术活动教室:
1、必须爱护室内的一切设施,不得损坏,损坏者照价赔偿。
2、必须保持室内清洁,不得乱涂乱画,乱丢乱吐,不能带食物饮料入内。
3、要按规定座位坐好,保持室内安静,严禁喧哗打闹;未经教师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室内的电器和设备。
学生如有不遵守本条例,影响本活动室的正常使用,管理人员有权批评、劝阻,必要时报请学校处理。

 


艺术组
2000年制定

文章录入:xihooman    责任编辑:xihooman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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